河北四瑞药业等6家企业生产的柏子仁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2月30日讯今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的“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年药品监督抽检第4期)”显示,河北四瑞药业等6家企业生产的“柏子仁”、“大山楂丸”等不合规。

结果显示,标示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柏子仁”(批号)、标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浮小麦”(批号)经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均为“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标示河北万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批号)经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标示河北祁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经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标示上海赛睿宿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山楂丸”(批号)经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标示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理枣仁”(批号)经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河北省药监局表示,对于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请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一周内公布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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